最后的郑重告知,若再犯绝不姑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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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的郑重告知,若再犯绝不姑息

道德
2025-08-07 / 0 评论 / 10 阅读 /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...

最后的郑重告知,若再犯绝不姑息:

你或许觉得删除帖子就能消解过往行为的影响,但需要明确的是,你在各平台的相关言行,我均已通过具备法律效力的公证软件全程录屏存证,所有记录均完整保留,可供随时调取核查。

若你仍选择在任何平台(包括但不限于百度贴吧、各个网站、邮件往来及其他社交平台)对我进行侮辱谩骂、造谣污蔑,或是继续捏造“我攻击你的网站”等不实信息,我将即刻整理全部证据,向两地公安机关报案,其中会重点向贵州警方说明情况——这并非威胁,而是基于你持续行为的必要应对。

以下就部分已固定的证据做进一步说明,这些内容虽未涵盖全部,但足以反映问题的性质:

关于侮辱谩骂:今年4月至今(8月),你在多个平台针对我的侮辱性言论持续长时间发布。仅百度贴吧一处,累计发布含人身攻击、恶意贬损内容的帖子已有数十条;通过邮件发送的文字中、网站文章等,也多次出现低俗辱骂词汇。这种持续近四个月的言语攻击,从时间跨度到内容数量,均已超出正常争议的范畴,相关截图、录屏及邮件记录,均已保存完整。

关于造谣污蔑“涉及黑产”与“倒卖个人信息”:你曾在公开帖子中声称我“从事黑产”,但截至目前,既无任何公安机关就此事对我进行过问询或调查,你也从未公开过所谓“证据”的具体内容。同样,关于“倒卖个人信息”的说法,至今没有任何个人或机构向我提出过相关指控,更无警方就此介入核实,而你却以此为由,在不同平台反复散播,这种缺乏事实支撑、仅凭主观臆断的言论,已对我的个人名誉造成实质性损害。

关于诬告“攻击你的网站”:我必须再次明确,我从未实施过任何攻击你网站的行为。你在今年六月份曾称“已就此事刑事报案”,但警方未受理;而进入八月份后,你又在百度贴吧多次发布内容,坚称“我攻击网站”“我有黑客行为”,甚至提及“将向南宁公安举报”“请网警关注”,却始终未能提供任何能直接指向我、或经技术核实与我相关的证据。这可能已经构成多次诬告。

此外,你曾提及我“造谣你的组织不是合法组织”,并声称“随时可能拿出官方文件反驳”。但事实是,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具备合法性,尤其是社会团体及经营性网络服务主体,法律已有明确且刚性的规定,并非仅凭“随时可能获得”的口头说辞就能成立——即便是海外组织,只要在我国境内开展活动,同样必须遵守中国法律,履行法定登记备案义务,这是不容规避的前提。
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,国内任何社会团体若以组织名义开展活动,必须依法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备案;而依据《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,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开展活动,也必须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或办理备案,否则不得在境内开展活动,这是区分合法与非法组织的法定边界。同时,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性网站,无论主体是否为海外,依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必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发的ICP许可证(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);非经营性网站也需完成ICP备案;且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,网站还需完成公安部门的公网安备备案,这是保障网络安全的法定要求。这些资质并非“测试阶段”可以豁免的条件,更不因其“海外属性”而无需履行,而是开展相关活动的前置性法律义务——合法组织的合法性,恰恰体现在这些依法取得的资质文件上,而非事后“随时可补”的承诺。

你既声称能拿出官方文件“打脸”所谓“造谣”,就应当依法公示上述资质:若为国内组织,需提供民政部的社会团体注册备案凭证;若为海外组织,需提供《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登记证书》或备案证明;同时,无论何种属性,均需出示对应的ICP许可证(或备案证明)、公网安备编号。若这些法定资质确实存在,出示并非难事;若无法提供,却以“只是在测试”“海外主体无需备案”或“随时可以获得”为由搪塞,恰恰说明你的说法缺乏事实支撑——毕竟,法律从未规定“测试中的组织”或“海外组织”可以豁免法定备案义务,更不存在“随时可获得”却长期无法出示的合法资质。这种说辞,与其说是反驳“造谣”,不如说是对自身合法性的回避。基于此,若你坚持认为我“造谣”,请立即提供上述法定资质文件以证清白;若无法提供,就应当停止以此为由对我的指责,因为这种缺乏法律依据的指控,本身就是对事实的背离。

尤其需要指出的是,你在近期言论中提到“资金流水与攻击行为相符合”,以此作为指控我的依据。但截至目前,你既未说明所谓“资金流水”的具体指向,也未展示任何能证明“流水与攻击相关”的证据链——是哪笔流水?与攻击行为存在何种关联?经何种技术或权威机构核实?这些关键信息均未提及。若你意图以此为由向公安机关诬告我,我明确告知:若警方因此立案调查,我会全力配合,主动提供所有与我相关的资金流水,供警方核查比对;同时也希望你能同样配合警方,调取你所提及的“相关流水”及全部关联证据,让事实在调查中清晰呈现。

需要强调的是,以上仅为目前梳理出的部分情况,实际存证内容远不止于此。你若坚持就所谓“网站被攻击”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,我尊重你行使自身权利的自由,但同时也会向受理警方提交你长期对我进行诬告的全部证据,清晰说明事实原委。

此事因你持续的不当言行而起,对我的生活与名誉造成的影响已难以通过简单调解弥补,因此我明确表示: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解。

希望你能审慎对待自身行为,停止一切违法侵权言行。否则,由此引发的所有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的承担,都将由你自行负责。

最后郑重告知:若再犯,绝不姑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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